
像庞家钰这种妻儿都在境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裸体做官”者,大有人在。
亏损企业领导禁止出国,拖欠民工工资者禁止出国……在百度上随便嵌入“禁止出国”四字搜索一下,便搜出各地政府出台的各种各样相关规定,应该说,这些规定都是很有必要的,但所有这些规定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都是政府针对某些败家子企业法人或老赖们的,却不见针对官员的类似规定……6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时,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据悉,像庞家钰这种妻儿都在境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裸体做官”者,大有人在。如何应对“裸体贪官”,一时引发网络热议。
早在2003年,被媒体频繁引用的一组官方数字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现在是2008年,5年来这个数据是减少还是增多,我不敢妄言,但可以肯定的是,类似庞家钰这样在台上就已深知罪孽深重,而事先将妻儿老小“安全”转移国外的地方官员,绝不是孤例。这类贪官走的是“分步出逃法”,即先将妻子儿女弄出境外,然后暗渡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而即便他们最终没能出逃成功,也不过是“舍得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杀身成仁”……在“裸体贪官”面前,我们的制度“裸露”出的却是其“褴褛”的漏洞,正是这些漏洞,才使得他们一边敢在台上有恃无恐地敛财,一边可以跳着“脱衣舞”疯狂“裸奔”至花花世界。
事实上,既然我们可以出台那么多针对禁止老赖出国的相关规定,为了防范庞家钰这样“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地方官员,更应该针对他们的直系亲属实施严格的移民监管,需要申明一句,我并不是说,官员的妻儿就无权出国,只是在移民问题上,他们的确要经过比普通移民更严苛的审查机制——对待普通公民,我们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是本分,而在针对官员是否腐败的问题上,纪检部门则必须抱以相应的“疑罪从有”态度,这是坊间和学界早已达成的共识。而在此基础上,我再次呼吁,必须尽快推出“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现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已成立半年有余,这个酝酿已久也让人期待已久的防腐措施,是到了正式出台的时候了。道理很简单,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透明是腐败的克星。只有让各级官员的个人财产收入彻底“裸露”于阳光下,才能让那些已经“裸体”或正在“脱衣”的贪官们暴露出其不可见人的“小”来。(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网络编辑:程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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