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华中大在线视野网 - 2006年 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2006年 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点击:   发布时间:2008-4-28

    2006年10月8日-11日举行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网络编辑:费淑萍)
 

© 1999-2007 Hustonline.net,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11690号  Powered by 冰岩 Bingyan Stu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