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华中大在线视野网 - 2004年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2004年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点击:   发布时间:2008-4-28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它适应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网络编辑:费淑萍) 

© 1999-2007 Hustonline.net,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11690号  Powered by 冰岩 Bingyan Stu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