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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3期:让劳动关系走向平衡与和谐
点击: 次 发布时间:2008-4-14
政教参考
第三期
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编 二○○八年四月八日
编者按:《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为维护劳资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鉴于这部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关系较为密切,因此本期特摘登两篇文章,供大家在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指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的过程中进行参考。
让劳动关系走向平衡与和谐
———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回应热点解读《劳动合同法》
不能把法律误读为只是保护劳动者权益
记者:《劳动合同法》为何引起社会各方如此关注以至争议?
郑功成:《劳动合同法》规范的是劳动关系,这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主要的社会关系,一头牵动着用人单位和雇主,一头牵着广大劳动者。劳动者和雇主这两个当今社会最重要的社会阶层和最重要的利益群体的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经由这部法律来规范,因而引起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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