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华中大在线视野网 - 2008年第3期:让劳动关系走向平衡与和谐
2008年第3期:让劳动关系走向平衡与和谐
点击: 次 发布时间:2008-4-14
郑功成: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当前,我国迫切需要从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来看待并处理好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并平衡劳动关系,关注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升级转型,提高国家和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已由资本严重短缺转为资本较为充裕,劳动力严重过剩转为劳动力相对过剩,这两个转变决定了以往只重资本不重劳动的格局也必须发生改变,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改变过去单纯考虑投资者利益而忽略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转为通过法律规范来让失衡的劳动关系走向平衡。
我多次强调过,不能再把劳工成本低当成国家竞争的优势,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是靠劳工成本低的所谓优势发展起来并走向强大的。因为劳工成本低的背后是劳动者素质低,生产出的产品技术含量低,国际竞争力当然就低。因此,劳工成本低最多只能算是一个短期优势,或者根本不能算是优势,只是一种无奈的经济战略选择,一个国家的长期优势只能是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得到全面维护的高劳动力成本。当今世界的一个显著特性就是,凡国家竞争力强的国家普遍是劳动成本高的国家,他们的劳动者素质高,生产出的产品技术含量相应也高。我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其实就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工成本和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现代化强国之路。
所谓倾斜不过是纠正原来的权益失衡
记者:现在对《劳动合同法》争议最多的就是说,它只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你是怎样看的?
郑功成:《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背景和立法宗旨是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这部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标。这一目标其实是顺应了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让失范的劳动关系走向规范,让失衡的劳动关系走向平衡。
失范的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不签合同、签生死合同、黑白合同。据我们的调研,发现50%

Bingyan Stu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