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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期: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大学改革的根本选择
点击:   发布时间:2008-3-24


    故而,建构大学与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关系就成为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焦点。社会发展对大学的要求是多面的、多重的,在各种社会要求中,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往往被视为优先的,因为经济发展常常被视为和谐社会关系建设的基础,所以大学就必须担负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在今天,如果大学不能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大学地位将毫无疑问地边缘化。而且当今大学能够获得社会中心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传统上,大学一直担负着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的责任,在今天也不例外。但大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更易被人们看重,也更易与大学的文化功能发生冲突。在当今,大学越来越依赖于国家投资,与国家政治发展的关系就越来越紧密,同时,社会对大学发展也就越来越关切,对大学所寄的期望也就越来越高,有时也会使大学感到不堪重负。这时就迫切需要构建一种大学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理想关系,于是该问题就成为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核心问题。

    随着社会对大学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政府对大学的干预和介入就越来越多,影响就越来越大。如今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够超然于大学发展之外,都必然对大学发展格外关心。因为政府常常要作为社会需要的代表人的身份而存在。这样就增加了它对大学发展的关注,无形中也就增加了对大学的压力。大学在政府“过分”关注下常常感到难以自适,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比较理想的关系,从而保护大学自治,实现学术自由,促进知识创新,进而使大学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尽管面对各种外界的压力和“关注”,大学依然认为自己的根本工作是做好学术研究,使自己的学术成就卓越。因为大学相信,没有学术的卓越,就很难在学术界立足,也很难在政府立信,当然也无法在社会树立威望。大学界有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则,但这套规则与政府的要求、社会的期望并不是完全吻合的。大学也相信,只有坚持这套规则才能够使自己的学术卓越,也才能保证大学持久地生存下去,所以这套规则是大学生存的基本。

    在大学坚持学术创新这种内在的压力下,大学还遇到来自学生发展需要方面的压力,这种压力突出表现就是人们经常遇到的教学与科研的冲突。在洪堡所创立的德国大学模式中,教学与研究是不相矛盾的,是自然地和谐地统一在一起的,因为教师有教的自由,学生有学的自由,他们共同的目标是追求纯粹的学术,从而他们都可以超脱于外在的束缚。但今日,这种教学自由很难存在,因为现在大学已经进入了大众化时代,大学规模越来越庞大,大学所面临的科研难题越来越复杂,因而大学运转需要的成本越来越高。不仅如此,大学师生之间关系也在发生变化,在一定意义上,学生开始变成了顾客,教育过程中开始渗透着经济利益,为此社会还要监督大学,政府还要对大学某些急功近利行为进行管制。在这样的多重矛盾关系中,大学就无法实现传统的自治理想,当然也无法实现原先意义上的学术自由。具体而言,“教的自由”在一定意义上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受制于学生的兴趣与需要,而且还要与外部就业市场的需要保持一致,同时还要与政府的意志保持一致。而且又不能与学术活动规律相悖。在这样的多重压力关系下,大学如何生存就面临严峻考验,如此也就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理想的大学制度来调整各方面的关系。反映、调整各种矛盾关系和实现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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