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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十五期 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历史
点击:   发布时间:2007-10-25


    (1)科学发展视域的渐次拓展:经济建设的新路子→经济增长的新方式→全面发展的新观念。

    首先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经济建设的新路子。198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研究、讨论了我国经济建设应走的新路子和应取的指导方针。按照中央会议精神,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我国要走出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经济建设新路子,并依据这条新路子提出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

    经济建设的新路子着眼于努力让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十条方针中明确要求“从一切为人民的思想出发,统筹安排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经济建设新路子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比例、速度、效益这三方面的关系,这自然又有利于国民经济以及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可见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内含着十六届三中全会新发展观关于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但是,新路子所直接涉及的毕竟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发展观,与十六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立足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发展观尚有距离。

    其后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经济增长的新方式。1995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加快实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加快实现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这种经济增长的新方式即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主要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这一经济增长的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内含着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发展观”。不过,这种“新方式”还仅仅是作为经济增长的新方式,还未能鲜明地提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理念。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发展的新观念。自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经济增长的新方式以后,我们党和人民又走过了数年的发展历程。实践越来越迫切需要明确提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一次次深入企业、乡村、城镇、城市调研的基础上深刻地指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新路子,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一重要思想成为贯穿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指导原则,它在邓小平、江泽民科学发展视域渐次拓展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地将发展从经济领域引向更加广阔的社会领域,并鲜明地突出以人为本,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而是对“经济建设新路子”、“经济增长新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和重大创新。

   (2)科学发展理念的渐次强化:关注全面发展→强调全面发展→形成全面发展的系统理论。

    应当看到,邓小平、江泽民在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的过程中,已经逐步形成和提出了关于全面发展的思想,而且这一思想也在一步一步地推进和强化。科学发展观正是对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全面发展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邓小平:关注全面发展。

    邓小平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忽视全面发展。例如,他提出,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根本方针。事实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问题上,邓小平同志最早提出了许多关于全面发展的思想和战略。比如,他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他提出沿海和内地发展“两个大局”的思想。他在晚年特别强调,要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关系,避免两极分化,缩小地区间的差别,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各民族之间的共同繁荣和进步。他提出,要合理利用资源,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他重视环境保护问题,认为自然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建设一样,“都很重要”。可见,邓小平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也关注着全面发展。他所强调的“发展是硬道理”中的“发展”,不仅仅指经济发展,也包含了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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